今天去二館的路上,
遇到設計部的指導。

等紅燈時,他稱讚了我寫的東西,
坦白說,被一個明明是大魔王等級的人稱讚,
我真得覺得很害羞,但也很開心,
因為他不論是文字、 設計、視覺、攝影、美感都是很高的等級。

然後他問我,有在寫部落格嗎?
因為我是一個很彆扭的人,
我真得覺得不想讓任何工作上會接觸的人,
知道我有部落格在瞎寫~~~~。
(但其實他應該只是隨口問問)

我就回,我沒有部落格。

我真的是很奇怪的人,
因為我希望隨時檢視我自己的文字與心情,
才會選擇在blog寫寫字,但是我又很注重隱私,
包括超不喜歡被公司主管和同事要求加FB,
但其實某種層面來說,我會放上網誌的文字,
也是因為現實中無人知道我有這個部落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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